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表彰2023年教育教学评估先进单位的决定

各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我校于2023年12月完成校内教学单位教育教学评估工作。经过专家评审、学校研究,决定对教育教学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,授予以下单位“教学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:

医学检验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理学院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、文学院、法政学院(教师教育学院)。

希望受表彰的教学单位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再接再厉、不断创新,推动我校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。同时希望全校各教学单位,以受表彰的教学单位为榜样,争当教学改革的先锋,扎实做好立德树人工作,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。            

校字2024年3号 关于表彰2023年教育教学评估先进单位的决定.pdf